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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的“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异地调查结果单),
发布时间: 2017-06-04 11:10 更新时间: 2017-06-04 11:10
为确保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异地外贸公司在本辖区组织货源的,往往要求生产企业提交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的“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异地调查结果单),以便外贸公司向公司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区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申请单位应在出货前5天申请办理“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
申请的原产地异地调查结果单需提供以下资料:
1.异地调查结果单申请书(见附件,需加盖生产企业的公章);
2.生产厂家与外贸公司签订的内贸合同
3.外贸公司的出口发票
4.外贸公司的出口装箱单
5.出口商委托书
6.产品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发票
7.含进口成份的还需提供《产品成本明细单》
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申请书
敏感产品(手机,U盘,摄像,电视,MP3 /4) O/B香港抬头,过期FORM /F、FORM/ B等均可办理,有需要请联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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